1)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~50mm,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、8、10、12、14、16、20、25、32、40、50mm。 2)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带肋钢筋横肋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: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度,当该夹角不大于70度时,钢筋相对两面上横肋的方向应相反; 横肋公称间距l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.7倍;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度;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(包括纵肋宽度)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的20%;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,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.055; 公称直径为14mm和16mm时,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.060;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,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.065。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。 带肋钢筋通常带有纵肋,也可不带纵肋; 3)长度及允许偏差 a、长度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,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;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,每盘应是一条钢筋,允许每批有5% 的盘数(不足两盘时可有两盘)由两条钢筋组成。其盘重及盘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 b、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±25mm; 当要求较小长度时,其偏差为+50mm; 当要求较大长度时,其偏差为-50mm。 c、弯曲度和端部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,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。 折叠 性能检验 1.力学性能 (1)性能指标:考核螺纹钢机械性能的检验项目包括拉伸试验(抗拉强度、屈服强度、延伸率)、弯曲试验(一次弯曲及反弯曲)。具体指标见表6-7-7所列。 (2)检验方法:①拉伸试验方法:常用的标准检验方法有GB/T228.1-2010 、JISZ2201、JI SZ2241、ASTMA370、ГОСТ1497、BS18等;②弯曲试验方法:常 用的标准检验方法有GB/T232-88、YB/T5126-2003、JISZ2248、ASTME290、ГОСТ1401 9等。 3)弯曲性能 按下表规定的弯心直径弯曲180度后,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。 牌号 公称直径a mm 弯曲试验 弯心直径 HRB335 6-25 28-50 3a 4a HRB400 6-25 28-50 4a 5a HRB500 6-25 28-50 6a 7a 4)反向弯曲性能 根据需方要求,钢筋可进行反向弯曲性能试验。 反向弯曲试验的弯心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一个钢筋直径。先正向弯曲90度,后反向弯曲20度。经反向弯曲试验后,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。 2.表面质量: 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、结疤和折叠。 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.